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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与信息中心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(讨论稿)

编辑: 更新于:2011-10-31 阅读:

   为管理好我中心的低值耐用品,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。特制定以下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,望各部门遵守执行。
一、 低值耐用品建帐制度
需要建立“学校低值耐用品帐目”的低值耐用品包括以下各方面:

1、 利用学校各种经费购买的、利用纵、横向课题经费及院长发展基金购买的、由国家调拨的、由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单价在500元以下50元以上的低值耐用品。
2、 属政府采购的物品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联系。


二、 低值耐用品建帐流程
1、 低值耐用品需经使用部门试用,验收合格后方可建帐,由本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填写《兰州理工大学低值耐用品验收单》,凡是验收单上要求填写的项目,且低值耐用品标明的,必须认真填写。
2、 《兰州理工大学低值耐用品验收单》中的“经手”由低值耐用品经办人签字,“保管”由本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,“验收情况”一栏由低值耐用品验收部门填写并在“验收”上签字,“经费主管审批”按学校的经费管理制度,由低值耐用品购置经费主管审批签字,需主管校长签字的,必须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。“设备科”由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设备管理员签字建帐,低值耐用品标签要逐一对号粘贴。
3、 持低值耐用品购置发票和验收单到财务处报帐。


三、 建立本院低值耐用品总帐和低值耐用品领用手续


1、 根据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提供给我中心的《低值耐用品分户明细帐》,建立本中心的低值耐用品帐。
2、 本院各部门和个人所用低值耐用品,必须到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员处办理低值耐用品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,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员按部门分别建立低值耐用品领用表,并由领用人签字。
3、 本院的所有低值耐用品除工作需要经院长批准的,一律不准拿到家里使用。
4、 教工调离时,必须归还所有领用的低值耐用品,经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。
四、 外单位借用低值耐用品
1、 外单位借用本中心低值耐用品,必须经低值耐用品使用部门、主任、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字同意,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借用,并保证按时归还。
2、 低值耐用品归还时要由低值耐用品使用部门验收,认为完好无缺,方可办理归还手续。


五、 低值耐用品的清查
1、 综合办公室、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员,每年对低值耐用品进行一次实地清查。
2、 清查项目主要有:低值耐用品安装地点及使用人、与低值耐用品帐目的一致性、低值耐用品标签、低值耐用品的使用及完好情况、低值耐用品和附件有无丢失等。


六、 低值耐用品的报废和调拨
1、 可以作为报废处理的低值耐用品:严重损坏没有修复价值、性能过时没有升级的价值并在校内无处调拨的。
2、 可以作为调拨处理的低值耐用品:性能过时没有升级的价值、不适合在本院使用的。


3、 低值耐用品的报废调拨手续,按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的管理办法进行。
七、 低值耐用品的丢失和损坏处理
低值耐用品如出现丢失,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,发生被盗的要保护好现场,并立即通知保卫处到现场侦察取证。要由当事人和低值耐用品领用人共同向上级领导写报告,说明丢失原因,被盗的要由保卫处出具证明。处理按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的管理办法执行,个人借用的或严重失职的要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。